煙花爆竹已經存在一千多年歷史2018年起合肥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時間:2017-12-17
2018年元旦起,煙花爆竹存在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的民俗產品,將在合肥城區被禁止燃放。2017年9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是次會議批準了《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該規定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江淮晨報報道,從1993年首次立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到現在,合肥從限放到禁放已經過去了24年,數這次禁燃禁放政策最為嚴格。從2018年1月1日起,包括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在內的整個合肥市區將全面推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處相關人士表示,明年起原有的臨時銷售點和常年銷售點全部取消,不得再核發新的零售許可證。
根據《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合肥市區全面推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形成長效機制,嚴禁煙花爆竹生產,貯存、銷售和燃放,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減少環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禁放區域包括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高薪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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